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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资助全覆盖工作方案​

发表日期:2019-01-12   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关于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资助全覆盖工作方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脱贫攻坚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根据精准扶贫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总体要求,市教育局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资助全覆盖作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重要抓手。为推动此项工作有效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通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教育人口核查,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教育人口(3-18岁)在校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平等接受教育、顺利完成学业,为贫困家庭脱贫提供智力支撑,遏制贫困代际传递。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核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教育人口信息。全面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教育人口(3-18岁)基本信息是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资助全覆盖前提。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学龄教育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提高资助对象识别精准度。县级教育部门要根据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情况,对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教育人口基本信息进行认真核查建立数据库。核查重点为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教育人口总体情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教育人口在校学生基本情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教育人口非在校人口基本情况及非在校原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教育人口在校学生享受资助情况等。二是对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要根据扶贫部门动态调整,每学期(春季学期4月上旬、秋季学期10月上旬)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教育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进行实时更新,作为本学期建档立卡家庭在校学生资助基础数据。

(二)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各地各学校要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对符合国家政策资助条件的要确保应助尽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纳入且优先享受国家资助。同时根据《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切实加强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教财〔201510号)精神,贫困家庭学生在学籍所在地就读学校申请国家资助,不能以户籍不在当地为由不予资助,

(三)实施地方政府统筹兜底。对国家资助政策没有覆盖到位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如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地方政府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积极筹措资金,实施兜底资助。地方兜底资助标准不低于国家资助标准。

(四)加大学校自筹资助力度。各学校(幼儿园)要全面掌握本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基本情况,积极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各项资助,确保本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覆盖。同时学校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从本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4%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支出,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准确地掌握建档立卡学龄教育人口基本信息,是做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要基础,也是教育扶贫精准施策的有力保证。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人联络机制,统筹整合力量,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保证工作进度。

(二)加强督办指导。为推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市教育局将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学龄教育人口全覆盖纳入精准扶贫重点督办内容,着力构建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县市区考核。各县市区要加强指导和督查,督促辖区内学校按要求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三)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要分学期及时上报本地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基本信息和享受资助信息。县(市、区)填报附件123,市直学校填报附件134。春季学期于4月底前上报,秋季学期于10月底前上报。

联系人:吴斌电话:2327536  邮箱:410341052@qq.com

附件:1.孝感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教育人口(3-18岁)

基本信息登记表(年季)

2.孝感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教育人口(3-18岁)

按年龄分布表统计(年季)

3.孝感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分学段统计表

(年季)

4.市直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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