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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航天高级中学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发表日期:2019-01-12   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湖北航天高级中学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市、区关于学生资助工作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各项各类特困生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学校各类资助项目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学校高度重视在校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方针,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实行四级管理负责制,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及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初步审核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四级管理负责制。

1、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全校资助工作。组长:张永健  副组长:包家华  组员:胡志勇、董定军、张补雄、李涛、郝盛滨。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全校资助的具体事务和日常资助工作,包括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主任:郝盛滨 干事:舒艳明、李勤、肖京晶、徐云飞及各年级安排专门负责人处理本年级学生资助工作人员。

3、教育资助评审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校领导组成。教育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助学金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4、各班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教育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三、认定标准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 资助信息。

3、教育资助对象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或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学生提出申请后,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应通过与学生谈心、到学生家庭居住地走访、征求其他学生及学生家长意见、观察申请人在校期间消费情况等多种方式,对申请学生的家 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

5、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对象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6、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认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在学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储蓄卡的发放、领取

由学校为每位国助金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卡中,储蓄卡必须学生本人保管,学校按要求编制领卡清单发放清册,受助学生本人必须签字领取。属于发放现金、票券、实物等项目的(含义务教育段鸡蛋票、牛奶券)必须由受助者在相关签收资料上亲笔签字留印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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