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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航天高级中学党委 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发表日期:2018-10-18   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印发<中共湖北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鄂发[2016]13号)、《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鄂发[2014]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湖北航天高级中学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党委的集体责任

湖北航天高级中学党委承担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学校办学发展全局中来,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2.每年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分解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履行好班子成员和部门、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3.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1次,与分管部门、支部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1次。

4.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议。督促指导各部门、支部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5.每年年底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校属部门、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6.每年底向市纪委书面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

(二)选好用好干部

7.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8.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

9.每年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和定期检查。

10.完善干部交流制度,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1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对轻微违纪问题早查处。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市委75条具体要求,继续深化“三风”、“四难”、“五项整治”等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不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防止和纠正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13.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对“四风”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对隐身变异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挖细查。

14.密切联系群众,健全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分析、办理和反馈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蹲点联系等制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5.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学监督管理之中,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把党纪党规、从政道德等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

17.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8.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完善防控举措,落实防控责任。加强对招生收费、物资采购、大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管,防止权力滥用。

19.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严格规范决策程序。

(五)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20.全力支持保障市纪委派驻政协纪检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组的监督。

21.支持市纪委派驻政协纪检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

湖北航天高级中学党委书记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一)加强研究部署

1.主持召开党委会,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每年年初与校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

3.每年至少2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对设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第一时间签批,提出意见,督促办理。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5.加强对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校属部门、支部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和廉政状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

6.每年至少开展1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专题调研,解决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7.全面了解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审计报告、巡视反馈等方面的情况,掌握廉情动态。

(三)大力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8.发现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9.支持市纪委派驻政协纪检组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排除阻力和干扰,强化问责追责。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10.带头接受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活动。

11.部署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主题教育活动。每年为党员干部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

12.大力支持和带头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3.每年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对被检查部门、支部提出工作要求。

14.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部门、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5.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自觉接受监督。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市委75条具体要求。

1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集体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

17.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

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应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落实到哪里。

(一)主动研究部署

1.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结合业务特点,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和支部制定具体的防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

2.每年召集分管部门、支部主要负责人举行专题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安排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3.每年至少到分管部门、支部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对策建议。

(二)支持查办案件

4.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

5.大力支持市纪委派驻政协纪检组和学校纪委对分管范围内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强化责任追究。

(三)加强督促指导

6.加强对分管部门、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指导,推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7.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警示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分管部门、支部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8.指导督促分管部门、支部对巡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四)参加检查考核

9.每年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被检查部门、支部提出工作要求。

10.对分管部门、支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综合评价排名靠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五)严格廉洁自律

11.带头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严守党的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75条具体要求。

1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

13.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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